學生會網頁

一、學生會

本會註冊為「慈幼中學學生會」,英文定名為「 SALESIAN SCHOOL STUDENT UNION 」,英文簡稱為「 SSSU 」,以下簡稱為「本會」。

1. 宗旨

  1. 團結同學,促進友誼,並在校方指導下培養同學自治及自律的精神。
  2. 增進校方與同學間的瞭解,增強同學對學校的歸屬感,增進「鮑思高大家庭」之氣氛。
  3. 發展課餘活動,提高學術氣氛及改善同學之福利。

2. 組織

  1. 校監為本會之名譽顧問。
  2. 由校長及顧問委員會監督本會會務之推行。

 

二、幹事會

1. 組織

  1. 幹事會成員最少九名,最多不超過十五名,並須最少來自三個不同班別。
  2. 幹事會之成員包括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秘書一名、財政一名、外務組組長一名、培育組組長一名、宣傳組組長一名、校報編輯組組長一名及常務幹事。

2. 任期

每屆幹事會任期由該年度交職儀式舉行後至下年度新一任幹事會就職為止。交職儀式須於每年十一月第一個上課日前舉行。

3. 選舉

  1. 本會一切選舉均由籌選小組負責籌辦。惟籌選小組成員不得參選幹事會選舉,而一切有關選舉問題由籌選小組依會章籌辦。
  2. 內閣須有教師提名及法定團體支持,經籌選小組審核,方可合法參選。(註:法定團體為組成代表大會之成員,包括全校二十九班,課外活動小組及領袖生會)
  3. 每個法定團體只可於同一次選舉中支持一個參選內閣。
  4. 本會會員只能在同一選舉中加入一個內閣。
  5. 幹事會選舉,由獲得過百份之五十總票數者當選,若參選內閣超過一個,由取得總票數百份率最高者當選。
  6. 若有超過一個內閣在選舉中同時得最高總票數百份率,則須重新投票,若總票數百份率仍然相同,則在任之代表大會暫代幹事會工作,並須盡快籌備新一次幹事會之選舉。
  7. 選舉必須在代表大會及在兩名或以上顧問之監察下進行。
  8. 選舉結果須經代表大會通過,方能正式生效。

 

三、代表大會

1. 組織

  1. 由各班班長、各課外活動代表、校紀律領袖生代表一名及班紀律領袖生代表一名組成。各代表之身份不得重覆。
  2. 代表大會職員包括主席、副主席、秘書、財政各一名,由代表大會各成員互選充任。
  3. 代表大會職員當選後,除離校、辭職或被罷免外,得留任至任期屆滿為止。

2. 權責

  1. 審核並通過幹事會之工作及提案。
  2. 負責本會選舉及補選事宜。
  3. 監察幹事會之運作。
  4. 處理投訴及上訴事宜。